在新时代的征程中,如何以实际行动践行正确政绩观,已经成为每一位党员干部必修的课题。恪守“忠诚之心”、“为民之心”与“律己之心”,不仅是个人品德修养的体现,更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 筑牢“忠诚之心”,永葆政治本色。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底色,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前提和基础。筑牢“忠诚之心”,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之心”不仅体现在对党的忠诚上,还体现在对党的事业的忠诚。“短绠难汲深井水,浅水难负载重之舟”,作为基层干部,应当把对党忠诚转化为对工作的热爱和执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去,同时锤炼过硬本领,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推动基层发展贡献力量。 坚守“为民之心”,担当实干为民。“政绩之本、在于为民”,坚守“为民之心”,就是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个人奋斗的目标。“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需所盼,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基层工作岗位上,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提升政府服务质量;严守基层数据质量,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积极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便民惠民暖民心。 常怀“律己之心”,严守纪律底线。党员干部常怀“律己之心”,方能扣好“第一粒扣子”,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在工作和生活中,党员干部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由党和人民赋予,并服务于人民的。党员干部当自铸“防火墙”,增强自我约束,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纪律要求;自设“高压线”,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聚光灯”和“放大镜”下工作和生活,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党员干部当胸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忠诚之心、为民之心、律己之心”,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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