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以及构建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的紧迫性。正确的政绩观是推动我们事业顺利前行的灯塔,而一旦政绩观出现偏差,将可能对我们的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 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防止换届后容易出现的政绩冲动、盲目蛮干、大干快上以及“换赛道”“留痕迹”等现象,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干部,当然要思考怎样尽快进入状态、怎样干出一番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但是,如果违背发展规律,急于求成、蛮干乱干,那就南辕北辙、舍本逐末了。因此,领导干部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防范政绩观偏差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以人民为中心: 领导干部必须将人民的利益置于首位,将服务人民作为衡量政绩的最高标准。这要求我们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的原则,深刻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2.贯彻新发展理念: 领导干部应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全面提升。我们应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确保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追求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未来发展的核心要求。领导干部应将高质量发展作为评价政绩的关键指标,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注重长期效益与可持续发展,避免急功近利、短期行为。 4.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领导干部应具备宽广的胸怀和深远的视野,不为个人名利所困,而是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我们要为后人铺路搭桥,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追求的是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历史的公正评价。 二、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 1.加强学习教育: 领导干部应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和群众观,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2.完善制度建设: 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包括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鼓励干部大胆创新、勇于担当。同时,完善考核机制,注重实绩考核和群众评价,避免单一追求GDP等经济指标而忽视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行为。 3.强化监督问责: 加强对领导干部政绩观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对于政绩观出现偏差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或组织调整等处理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4.注重实践锻炼: 领导干部要在实践中不断锤炼和检验自己的政绩观。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确保干部能够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 5.营造良好氛围: 在全社会营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报道、表彰奖励等方式,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 综上所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领导干部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防范政绩观偏差方面,需要从多个维度出发,采取综合措施,从实际出发想问题、谋事业、干工作,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搞现代化建设,才能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事业的顺利推进,并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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