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风雨永存 于 2024-6-24 11:04 编辑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基层“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广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坚决惩治‘蝇贪蚁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惩治微腐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微腐败虽“微”,但其影响却深远,不仅损害群众利益,还破坏党的形象,影响党的执政根基。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惩治微腐败,做到零容忍、全覆盖。 找准切入点,严惩微腐败。要聚焦乡村振兴、民生痛点难点、扫黑除恶等这些与群众联系最紧密、最密切的领域和问题,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深挖彻查问题背后的“责风腐”,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推动有关部门堵塞漏洞,做到系统施治、常态长效。以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促进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惩治微腐败,制度建设是关键。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对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外,还要加强内部审批和决策程序的透明度,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公正。 加强宣传教育,织牢监督网。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职业道德培训等活动,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和道德水平。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形成全社会共同反对腐败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于涉及微腐败的案件,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腐败行为,为惩治微腐败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惩治微腐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微腐败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党的形象。(胡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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