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真学”“真改”“真用”,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提升党性修养。 理论学习要“真学”,谨防理论学习“不会学”“学不会”。理论学习是首要任务。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理论学习不是走过场,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必须发扬“钻”的精神,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知晓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违反了有什么危害、会受什么惩罚,做到全面熟知掌握;每一次党纪学习都是一次积累、一次沉淀、一次提升的过程,要持之以恒学,把学习当成自觉行为,在常学常新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 摆出问题要“真改”,谨防警示教育“会中会”“抄笔记”。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全体党员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是关键。但个别党组织搞“避重就轻、虚晃一枪”的套路,只求“开展了”不求“开好了”,“以会代学”“见缝插针”,不管是什么会议,只要会标一打、照片一拍、图片一传,最终都是警示教育会。有的领导干部、党员热衷做“纸面文章”,平时不学习,开展督导检查时再“加班抄笔记”。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同时,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党纪学习要“真用”,谨防党纪学习“浮于表”“两张皮”。“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台账、印证资料不等同于学习,汇报材料不等同于工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能只顾写的、不看做的,单看纸面、不看实际,沦为空对空的“走秀”。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实践锻炼,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把开展日常工作与学规守规用规统一起来,在入党、入职、提拔等重要关口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测试。党员干部要切实将党的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只有真真正正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