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原《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指导思想,增写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突出了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新时代,新气象,新任务、新要求,身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和国家赋予我们新的使命,人民群众给予我们新的期待。重任在肩,责无旁贷。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深入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实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营造一方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在日常生活中应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在工作、生活,还是在社会交往中,我都要自觉践行《条例》,多用《条例》这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的行为,看是否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是否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不为物欲所惑,是否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是否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党纪法规的“高压线”,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真正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底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作为一名党员,学习贯彻好新条例,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首先要学深悟透,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的政治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系统地全面的学习,准确把握《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领会其精神实质,尤其是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其次要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从自身做起,从深刻反思自己的不足、补齐自身短板做起,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养成良好的修养和习惯。做到严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从思想深处剖析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贯彻执行到工作实践中,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进步。我应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员的纪律要求刻在心里,对党的纪律怀有敬畏之心。严守党的纪律,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纪律性,树立正确思想观、政治观、世界观。时时刻刻警钟长鸣,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从点滴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利益诱惑面前始终不忘党的纪律,不忘初心,坚守本心,做一名知纪、畏纪、守纪的合格员。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学习党纪的过程变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作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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