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意见出台,进一步细化了党章党规的有关规定,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明确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重点强化5个方面的监督,即: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更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 意见坚定政治方向,突出政治监督,规定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其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 对此,意见专列一部分规定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方面提出对“一把手”监督的总要求,明确各类监督都要向“一把手”聚焦;另一方面强调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明确上级“一把手”监督下级“一把手”的具体职责,并要求上级“一把手”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 坚持政治统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首先要加强政治监督,始终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在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中看干部的政治品行、制度执行、权力运行、职责履行,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层层压实责任。依托党的组织领导体系构建监督责任体系,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坚持明责、守责、尽责、考责、问责相统一,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委工作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监督工作都抓具体、抓深入。 正确处理履职尽责和自我约束的关系。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严格自我约束,带头主动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纪法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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