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要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扎实贯彻《条例》,构建集党内监督、上级监督、纪律监督、人大政协监督、人民监督、舆论监督为一体的全面监督体系,全面强化政治监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学好用好《条例》,强化政治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加强巡视巡察工作是加强政治监督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党组)要用好巡视巡察契机,借巡视整改,借巡察提升,将巡视巡察作为提升各项工作的有力举措,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建设与组织建设,在促进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凝心聚力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方面有所建树,有所进步。 依托巡视巡察,深化纪律监督。腐败是人民所深恶痛绝的,是党和人民的死敌。巡视巡察能够搅动地方政治的“一潭死水”,带来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监督能量,对于查处腐败案件,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具有深刻影响。巡视组一到,官员应声落马的情况已屡见不鲜。要坚持用好巡视巡察利剑,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巡视巡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着力涤荡政治生态,改良政治土壤,使巡视巡察成为廉政建设的轻风细雨,巡视一地,滋润一地。 开门纳言纳谏,实化人民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伟大领袖毛主席在“窑洞对”中答道:“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是《条例》载明的巡视工作原则。相比党内监督、上级监督、纪律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等内部渠道,唯有人民监督和舆论监督是外部监督。做好巡视巡察工作,要保持开门开放的态度,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对待,对有实据的要开展调查,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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