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强调“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不私,而天下自公。”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党员干部要始终在道德修养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才能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崇高信念,才能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始终牢记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理念和为民担当尽责的使命观念,自觉弘扬传统美德和践行共同价值观,追求健康情趣,自觉做到不该去的坚决不去、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把清正廉洁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清醒人、规矩人、敬业人。党员干部是思想的先进者,行动的示范者,必须注重规范自己的日常生活言行,时刻注意说话的分寸,不开“空头支票”,以有诺必践、言出必行的担当,实实在在地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党员干部要始终在遵守纪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无规矩不成方圆,政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同时也是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的纪律既是“硬规矩”,更是带电的“高压线”,一旦触碰,必将受到惩罚。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党中央一直在强调“强化纪律意识,做合格党员”。因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定着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只有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干净做人,本分做事,严以律己,当好表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党员干部要始终在严守法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强调,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遵纪守法是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的必然要求。作为党的干部,我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权威。只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才能使我们的行为符合党的要求,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反之,如果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不仅会损害党的形象和权威,还会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榜样。 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之中,方能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奉公树立新风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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