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我们党除了代表人民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所以我们要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目的是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地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包括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一个切实接地气的制度,结合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结合我们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各项制度,灵活机动切实把握民生发展方向。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保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性质,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征和特色,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但最根本、最重要的核心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搞“金钱政治”,不搞“路子关系”。我国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规定,确立了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准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 人民经过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有力地保证了各级人大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把国家权力最终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绝对不搞霸权主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权力被公平公正地利用到人民自己身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从根本上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有利于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以当家作主的形式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把自己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时刻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的制度严格限制了西方模式既资本操纵“民主”,资本的力量、金钱的力量左右一切的不公平模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和核心建立起来的政权体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强而有力的法制后盾,保护和支撑起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际成果,我们将继续坚持这条良性循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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