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到,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精神懈怠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检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章党纪的执行者,理应用担当诠释忠诚。这就要求纪检干部要有担当精神。担当,简单地说,就是承担并负起责任,是纪检监察干部在职责和角色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责无旁贷地挺身而出,全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在承担义务当中激发自己的全部能量,同时它是一种责任。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大力弘扬“笃信忠诚、守信务实、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纪检监察干部精神。打铁自身硬,从自我做起,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把纪律挺在前面。 在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个核心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主动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理清思路,对主要领导即要经常提醒、又要当好参谋,还要主动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传导压力。要以贯彻执行好《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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