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所谓“枫桥经验”,最早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治理经验。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动构建和谐、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 首先,需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枫桥经验”的实践中,我们看到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在新时代,我们要更加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只有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才能真正实现治理效能的最大化。 其次,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和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枫桥经验”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我们要善于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同时,还要积极探索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共治模式,形成多元化的治理格局。 再次,需要我们注重培养专业化的社会治理人才队伍。社会治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来支撑。我们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实践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提高社会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的专业力量。 最后,需要我们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律法规保障。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和法律来保障和规范。我们要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还要加强对社会治理实践的总结和提炼,不断完善和提升“枫桥经验”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新时代“枫桥经验”再出发,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奋力推进基层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安居乐业,让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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