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枫桥经验” 已经走过了60年极不平凡的历程。“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战线和社会治理领域的一面旗帜,典型示范是我们党推动落实工作的优良传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这一充满智慧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正以其独特的魅力,持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领导作为最鲜明的政治方向,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最坚实的保障。我们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统筹各类资源,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发展。 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要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前进道路上,无论是风高浪急还是惊涛骇浪,我们都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把14亿多中国人民凝聚起来,共同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要充分发扬群众自治的精神,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我们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机制,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在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他们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来。 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要强化基层法制建设,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枫桥经验”的内涵也在持续丰富和重心不断调整,以其创造性地解决不同时期的社会矛盾问题的能力,展现出了顽强的生命力。学习并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是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前提下,我们要充分发扬群众自治的精神,强化基层法制建设,不断创新发展,紧跟时代的步伐,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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