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上海考察时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在推进全过程民主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健全人大选举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是要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要加快完善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完善法律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民主与法治是当前政治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与基本内容,民主为法治奠定基础,法治为民主提供保障,这也正是现代民主法治所追求的目标。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为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民主机制形成的法律制度,更能体现公共利益的导向,使法治为保障人民权利及促进人们的幸福生活服务。
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为更好的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我们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法律法规更有效、更直接体现人民意愿,满足人民期待。为进一步畅通基层群众参与法律法规制定的渠道,让更广泛的基层声音更便捷地直达立法机关,让更多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我国扎实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广泛倾听基层群众、执法一线人员、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与建议,充分扩大公众参与度,让基层的真实声音直达立法机关,并有效提升群众对立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让民主法治思维植根人民心底,为践行人民民主提供了法治基础。开展多元普法教育活动,如举办法律讲座、放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张贴法制宣传栏、建设法治公园等;丰富的普法宣传内容,如宣传了《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法律内容、民主法治建设案例等;完善法律援助进社区服务,便捷群众寻求法律咨询渠道,提高居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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