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枫桥经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枫桥经验是一种以群众自治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模式,其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以和为贵、以德为先”。要充发挥枫桥经验的好处:一、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枫桥经验强调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通过建立自治组织、制定自治条例等方式,让群众自己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有效解决了群众内部的矛盾和问题。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枫桥经验注重调解群众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避免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升级,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提升社会道德水平。枫桥经验强调道德教化,通过开展道德评议、树立道德楷模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提高了社会道德水平枫桥式工作法做出的贡献。 枫桥式工作法是一种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核心的工作方法,其核心理念是“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注重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枫桥式工作法通过建立矛盾预防机制、开展矛盾排查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避免了社会冲突的发生。创新了社会治理方式。枫桥式工作法注重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社区治理体系的构建。提高了社会治理水平。枫桥式工作法注重法治和德治相结合,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律援助机制等方式,提高了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枫桥经验”和“枫桥式工作法”是我国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宝贵财富。它们通过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以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区治理体系的构建等方式,为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它们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思路和方法,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然而,“枫桥经验”和“枫桥式工作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这种经验和方式,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求和人民的期望。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枫桥经验”和“枫桥式工作法”的研究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这种经验和方式的价值和意义,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社会治理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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