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国情的中国特色同样体现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指引。 作为一名农村工作的基层人员,肩上更是扛着振兴乡村的艰巨任务,就是要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将党的好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才能更好地推动新时代农村的发展。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消除“空壳村”,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更是农村如何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的关键。许多村集体没有任何收入,不说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扶贫济困,连基本办公经费都全靠政府财政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是一块突出的短板。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有政府补贴和村集体经营收入,政府补贴基本固定,要想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只有通过生产经营,盘活村集体资产。国家出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一惠农政策,这是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项大事,目的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怎样让农村闲置资源“活”起来,充分发挥土地制度红利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这是当下我们正在积极推进的新课题,也是我们最终的奋斗目标。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在这样一个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广大青年应有大作为,大抱负,自觉主动肩负起乡村振兴的重任。总书记曾多次寄语广大青年:“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扎根人民,奉献国家。”为响应领袖的号召,我国涌现出一批为乡村建设做贡献的积极分子——最美村官秦玥飞放弃了在美国工作的机会,毅然回乡改善村民生活;“骑手”女司机严克美辞去上海工作,在崇山峻岭中骑出一番天地,为乡村振兴献上自己的一份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为乡村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是农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党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关心。作为一名基层人员,责无旁贷,应该为乡村振兴献计出力,带领群众发展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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