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乡村振兴三盏灯 《办法》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考核采取日常抽查督查、年中交叉检查、年终部门评分相结合方式进行。(来源:《四川日报》2021年3月18日) 点亮为民服务的明灯,为乡村振兴建设筑牢强劲根基。中国共产党心里有人民,总是想着人民,始终维护人民利益,成为了我们国家的执政党。基层党员、干部,作为党的精神传承者,要牢记党是始终代表人民利益出发,要坚定党的初心和使命,发扬不怕吃苦的铁军精神,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深入基层寻找制约“三农”发展的根本性原因,探索出推进乡村发展昌盛的振兴之道,把乡村建设行动落到实处。 点亮真抓实干的明灯,让乡村振兴的梦照进现实。古人云: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国家走过“十三五”,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赢了脱贫攻坚战,这些都是干出来的。今年又是“十四五”,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基层党员、干部要继续发扬真抓实干精神,真正抓好农业农村改革、惠农政策落实等,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为建党100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献礼。 点亮优良作风的明灯,给乡村振兴打上“绿色”标志。淡名利,亲人民,用高尚品德要求自己的人,更能赢得人民的心。党员、干部不应有高高在上的姿态,应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干干净净做事,始终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一致,倾力于乡村振兴建设,与人民一起见证乡村振兴的“成长”。 乡村振兴,党员、干部需要践行这三种能力:为民服务、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希望在这样的党员、干部领导下,乡村振兴工作可以展翅翱翔。 (作者:甘文颀) https://epaper.scdaily.cn/shtml/scrb/20210318/2516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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