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印发,这是新世纪以来连续发出的第十八个中央一号文件。在22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表示,“文件既是今年的‘任务书’,也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是管5年的‘施工图’”。(2月23日,人民日报))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曾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将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首要位置,并充分发挥好领导作用,团结带领全国上下各族人民,采取了多种具有创新性、历史性的关键举措,组织实施了规模极为宏大、力度最为强硬的一次脱贫攻坚战役。经过全党全国上下持续8年的艰苦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所制定的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彻底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贫困,终于啃下了这块难啃的“硬骨头”,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重大胜利。 但是,需要正确看待的是摘掉了贫困的帽子,并不代表可以停下前进的脚步。摘帽不是终点,应该是迈向新时代、新生活的起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极为突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也就极为艰巨。下一步,我们既要针对目前的社会矛盾梳理清楚工作思路,又要切实巩固好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效,在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之后,要更好的发力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为此,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显得尤为重要。 要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尽管“三农”工作重心已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已经顺利脱贫的部分脱贫户仍然存在着收入不高的困境,收入水平仅停留在基础层面,面临着再次返贫的风险。因此,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既要通过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又要依托脱贫攻坚以往的政策体系和机制办法抓好乡村振兴,确保实现无缝对接、有效衔接。对摆脱贫困的县(市),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划,拿出可实行、易操作的具体措施,确保乡村振兴的有力推进有基础保障,让中央政策部署落到实处、看到实效。 要尊重人民意愿,明确农民为主体。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更应该依托人民,服务人民。在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农民群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推进乡村振兴,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一要深入细致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积极主动聆听人民的声音。要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让亿万农民群体共项改革发展的红利,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其创造力。乡村振兴干什么,怎么干,政府可以引导和支持,但不能代替人民决策,更不能与人民意愿背道而驰,既要全面抓好各项工作,也要统筹考虑人民群众主观意愿。 脱贫没有终点,发展不能停下脚步,牢牢抓住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机遇,是当下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任务。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刘佳坤) 单位:中共盐源县委宣传部 地址:凉山州盐源县政府街56号 电话:13458777587 Q Q:1067657569 新闻源链接: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21-02/23/nw.D110000renmrb_20210223_4-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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