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少数,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谱写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我们基层年轻干部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增强法治思维,做法治学习者。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内法规和清单制度的学习,把党的规矩和党的纪律学深悟透,时刻把法规和制度挺在前面,成为“举头三尺”的警示明灯。要加强“自我净化”,通过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明得失、知不足,运用思想上的“杀毒软件”,清扫头脑中的灰尘。要坚持常态党性教育和正反两面教育,在党性教育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在正反两面教育中找准方向、知道敬畏,扎实筑牢思想防线。
严格言行约束,做法治遵守者。遵守宪法和法律,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全部活动纳入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基层年轻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建设没有特权和例外的观念,在干事创业、破解难题中树立更严格的纪律意识,在个人的工作与生活中,加强自律自省,不断“照镜子、正衣冠”,提升守法的意识,决不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使法律成为任何时候都必须严格遵守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聚焦依法办事,做法治践行者。“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在社会中营造一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基层年轻干部要充分发挥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浓厚氛围。始终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为推动事业发展稳定提供法律保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