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6万余个,强调要坚决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清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该数据表明国家在纠正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出重拳、下狠手、一严到底、一查到底的坚决态度,同时也反映出上半年反腐倡廉和打击不正之风的显著成效。 不正之风的实质是滥用职权,以权、以职、以业谋私,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为自己或自己的小圈子、小团体谋不正当福利。对上溜须拍马,对下呼喝打压,对来办事的人甩脸子,使绊子,人为增加办事难度。其后果就是苦了老百姓,“肥”了执权者,失了公平性,伤了大众心。它与党的宗旨和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背道而驰,与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根本职责格格不入,与社会公仆的职业道德大相径庭,更是对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亵渎,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它直接损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阻碍经济健康发展,腐蚀干部职工队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贪污腐败就更不消说了,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获取自身私利,中饱私囊,动则上万甚至上亿的资金就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完成。贪腐者通常在担任公职或掌管资源时,利用自己的职权和掌控资源的优势,谋取个人利益,而不是为公众谋求福祉。贪腐不仅破坏了公平正义、阻碍了社会进步,还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的病毒无孔不入,既侵蚀领导干部的肌肤,动摇其理想信念,腐化其思想作风,影响其公信力;又伤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削弱其获得感、减轻其幸福感,降低其安全感。清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构筑幸福安全的坚实防线的关键一步。只有通过消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我们才能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从而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 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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