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 在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知法犯法的新闻,我们也不少见,可是要明白触犯法律无论是谁都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就像我们常说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心里要有根称,在这称的两端是“拥有”和“后果”,要清楚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所以国家工作人员更应该要学法用法,为群众带个好头。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随着 依法治国方针的不断深化,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已经成了各行各业普遍遵循的准则。 首先,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 法律知识, 同时,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将所学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案说法,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体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的思想,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学以致用。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学字上下功夫, 用字上出效果,同过学习、交流、运用等方式巩固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提高遇事知法,处事明法的应变能力。要将法律意识贯穿于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最后,将学法用法的思想发扬光大,要将学法用法的思想深入到广大群众之间,如在同事之间、 朋友之间,努力的宣传法制思想,增强学法用法的感染力,让身边的人也能够真正受益于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也是再为我们伟大中国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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