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青年科技人才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为青年科技人才加快成长和更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力度。针对当前青年科技人才面临的职业早期科研支持不够、非科研负担重、生活压力大等突出问题,基层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精神,并根据本地实际,细化具体举措,不断健全工作体系和配套制度,帮助青年科技人才解决好住房就医、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非科研负担,让他们心无旁骛专心事业、专注科研。 《若干措施》提出,要完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培养机制。合理扩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后规模,能够让更多的青年科技人才“择良木而栖”,为奠定更深层次、方向明确的科研基础提供必要机会。实践中,既要对青年科技人才因材施教,“一对一”定制化培养,致力于将其培养成战略科学家、顶尖学者、大国工匠,力争造就更多大师、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又要注重促进国际化发展,为青年科技人才创造更多出国交流学习的机会,让其在培养培育中壮筋骨、长才干。 《若干措施》提出,要更好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引来人才之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紧盯智慧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步伐,围绕畜牧养殖、中药材种植、特色林果等特色产业,大力推广村企共建模式,激活乡村发展“引擎”。要邀请青年科技人才参与科研项目、人才工程评审等活动,选树一批优秀回乡创业项目,多形式宣传优秀人才典型事迹,营造尊才爱才的浓厚氛围。 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科技人才强,则国家科技事业旺。青年科技人才是推动国家科技创新的必由之路,是今后长期重点关注的对象,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潜能,开创我国科技创新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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