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古人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喻在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一个社会,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要想健康发展,都必须有被严格遵守的法纪,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作为有着9000万党员的大党,必须要有严明的纪律规矩。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章是党内的“宪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约束,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最重要的是党的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党内规矩,全党必须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日前,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管党治党的“重器”。 20多年来与时俱进、几经修订,特别是这次修订与上次修订相隔不到三年时间,其目的就是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条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纪律“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深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把党的纪律建设与新时代紧密契合,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党员干部,靠什么站稳立场、靠什么坚守品格、靠什么抵御诱惑、靠什么防微杜渐、靠什么摆正自我。无疑,离不开信心、忠诚、敬畏、戒慎、平常心等来坚守纪律、规矩的底线。自2015年10月,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隔近三年后,再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条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纪律“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作为党员,要清楚的知道党的纪律规矩无处不在,有些我们习以为常的小事小节也事关党的纪律规矩。比如,有的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迟到、早退或者不请假不到会;有的流动党员外出、在外表现也不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有的党员跟党组织讨价还价,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这些都反了党的纪律规矩。大家只有通过个人自学和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等,原本本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做到明规矩、存敬畏、守时刻对照规定检验和规范自身言行。 从修订后的《条例》看,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把政治纪律细化、具体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这既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一次重大提升,也是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 (作者:袁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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