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启动第六届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根据计划,全省将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0名,记一等功公务员20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5个,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50个。(四川日报,2019年7月5日) 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这既是我省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初衷,也是广大公务员的奋斗方向。而评选出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将会是广大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彰显着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公仆本色。正是千千万万“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才有了根基。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多次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而我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集中树立和宣传一批公务员先进典型,发扬正向激励、示范带动的作用。 评选表彰工作将重点向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以及长期在条件艰苦地区、基层一线努力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和集体倾斜,挖掘那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担当作为的新时代公务员典范,因为这些人民公仆枕戈待旦、攻坚克难,在艰苦环境、艰巨任务中守土尽责,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他们长期扎根基层、甘于奉献,干实事、谋实效,始终把百姓冷暖放在心头。 评选表彰工作的目的,是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优秀榜样激励下,凝聚起广大公务员见贤思齐、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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