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华文明的基因。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热爱和平,中华民族是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提出“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理念,并倡导“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道德,深知“国虽大,好战必亡”的道理。明朝的郑和曾率领当时世界上最庞大的船队七次下西洋,最远到达了非洲的东岸,但所到国家带去的是中国的丝绸、茶叶和瓷器,进行的是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没有侵占过别人的一寸土地。爱好和平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流淌在血液中的文化基因。 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人民正确的战略抉择。近代以来,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封建统治者的腐败,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因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对世界上那些饱受战火和受他人欺凌的国家和人民感同身受、抱有极大的同情心。中国人民对和平的向往比任何人都强烈,中华民族对战争的反对比任何人都坚决。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改革开放后,我们对世界发展变化的形势作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的重大判断,调整大国关系,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和合作。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提出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党提出“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并将其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尔后又通过国家法定程序将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根本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就从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最高形式对此作出规定。中国重塑国际形象,增强了国际影响力,正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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