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思维,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他强调最多的思维方式之一。凡是向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或强调树立法治思维,或强调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或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和处理问题,涉及各方面工作几乎都要讲到法治思维,并且每年都会讲到法治思维。2012年12月,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2013年10月,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基层干部身处执政一线,是国情党情民情的“亲历者”。作为新时代的基层年轻干部,我们要必备依法行政、群众工作、狠抓落实等相关本领。人民群众是最朴实的,你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扮演好引导者的角色。作为引导者我们要做好基层群众的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意识。群众对法律知识是缺乏的,针对不同的群体我们需要做好引导,通过集中学习,实地走访、普法教育多种形式实实在在服务群众。普法宣传必须坚决摒弃形式主义,要“走心”,要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唯有如此,普法宣传才能落到实处、形成实效。 做好办事员的角色。充分发挥社矫工作、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坚持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赢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立足统筹,凝聚基层普法宣传合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要整合有限资源、合理充分利用,固化经验做法。将各方面的力量吸纳进入普法宣传队伍之中,广渠道、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在全乡掀起一股“百花争艳”的普法宣传热潮。 立足精准,强化学用结合。围绕与群众的密切相关,找准普法宣传内容、对象和方式,让普法知识与生活互相融合。把握好宣传方向,我们要做好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让法律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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