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于7月25日起至7月29日开启了由四川到陕西的跨省考察,考察了四个地点,分别是四川广元的古蜀道翠云廊、四川德阳的三星堆遗址、陕西汉中的汉中市博物馆和天汉湿地公园。在考察过程中提到了一个较为重要的关注点,那便是生态文明保护。 生态文明是当今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形式,是人类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的产物。可见,人与自然是生态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我们应当要树立“尊敬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观念,珍视、关爱自然,实行“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战略,以保护大自然免受破坏和威胁。 从远古时代起,中国人民就有对保护环境和尊重自然生态的质朴观念。两千年以前,战国时期思想家荀子对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进行了阐述:“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就是说,要尊重自然,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如果我们对自然环境进行了破坏,对资源的过度开发,那么我们将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近年来,我们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努力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我们要坚持把制度框架搭好并摆在突出位置,发挥制度执行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根本保障作用,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到位,以实际行动巩固发展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生态文明保护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更是义务。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尚自然,热爱自然的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积淀了丰厚的生态文化底蕴。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陕西考察时,强调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生态智慧,以全方位的方式推动“美丽中国”。如今,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大家共同的努力方向。要想将生态文明发展的更远、更久,就要从一分一秒抓起,刻不容缓,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理念,向世界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的万千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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