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进而掌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国际上一有风吹草动,各国都会先捂住自己的“粮袋子”,对粮食等农产品出口采取限制措施。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坚持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做好粮食生产和粮食保障工作。 始终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扎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持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扎实推进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产得出、产得优。持续加强耕地养护,稳步推进休耕轮作制度,结合耕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要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吃饭问题,根本出路在科技,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目前,我国水稻、小麦的品种自给率为100%,玉米在95%左右,蔬菜为87%。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就畜牧业种业而言,除了蛋鸡外,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整体差距十分明显。因此,我国的畜牧育种要坚持走引进改良为主之路,同时注重挖掘地方品种的优良性状基因。 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工作责任。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层层传导压实责任。2022年,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要求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种足种满不撂荒。当前,我国进一步强化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充分展现了资源动员能力强的体制优势。通过补贴扶持等政策,确保粮农收益,把国家的优先序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转化为农民的生产经营选择行为。要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分类分级划分耕地用途,高标准农田原则上要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对于一般耕地,应首先满足口粮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用地需求,不得为追求经济效益在未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非食用农产品生产活动。 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尽管中国粮食消费峰值即将到来,口粮安全也不存在问题,但我国人多地少水缺,人均耕地面积和淡水资源分别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3和1/4,满足全部农产品需求仍存在较大资源缺口,同时持续的高强度利用也给耕地资源造成巨大压力。既要立足国内,统筹优化布局,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又要防范化解国际环境、国际贸易规则等变化给国内粮食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要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全球农业发展,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从国际资源看,世界范围粮食总量并不短缺,主要问题在于粮食的分配和可获得性方面。我国占世界农产品贸易总额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世界农产品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提高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农产品贸易进一步扩大创造了有利条件。坚定不移地致力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多边贸易,携手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国际资源和市场完全可以满足我国适度进口的需要,而且全球粮食出口商和生产商高度青睐中国市场。要着力培育中国自己的国际大粮商,解决好进口品种、进口来源、进口渠道问题。 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要健全机制让农民种粮抓粮不吃亏得实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关键是让农民种粮有钱挣。”农民种粮能赚钱,国家粮食就安全,“头等大事”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让农民种粮有钱可赚,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粮食具有明显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兼具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国家和人民主权三项国家安全职能,必须从国家政策层面加强支持保障力度。我国种粮生产成本高、效益低,不少地方甚至连年亏损,打击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为国家粮食安全的持续性带来隐患。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体系必须和提高农民粮食收益相统一,综合实施补贴、奖励、金融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创新经营方式,优化实施种粮收入补贴政策,强化金融保险政策支持,实现农业发展、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协调发展。 做好节粮减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是事关人类生存的根本性问题,减少粮食损耗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每年全球粮食从生产到零售全环节损失约占世界粮食产量的14%。可见,减少粮食损耗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2%。要重视对播种机的正确操作,避免种子用量过大。在粮食收获环节精心操作,及时晾晒烘干,避免粮食变质。在储藏环节加强虫害防治。此外,餐饮企业加工、日常生活用餐都要避免浪费,让全社会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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