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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以《规定》为遵循,立起标杆、守住底线、筑牢防线,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真正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铸牢纪律之魂,恪守规矩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立足这一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当以党纪学习教育为重要抓手,紧扣“六项纪律”逐章逐条研学深悟、躬身践行,深刻把握“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鲜明导向。要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学习作风,把纪律学习与思想实际、工作实践紧密结合,避免学用“两张皮”。 绷紧纪律之弦,扛起履职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广大党员干部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严守纪律之戒,永葆清风之气。在严明纪律、完善制度的同时,思想教育同样不可或缺,只有从思想根源上树立廉洁意识,才能真正实现“不想腐”。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深化廉洁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通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让党员干部知晓何为不可为、明白为何不可为,将廉洁自律的理念深深根植于心,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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