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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根基 贡献青春力量 近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为在新征程上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广大青年干部肩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时代重任,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将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在感悟中深化认识,在践行中彰显担当。 铸牢政治忠诚,坚决贯彻中央决策。“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我们青年干部首先要在思想上对标对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行动上,青年干部应时刻紧扣党的基本理论、做实党的基本路线、做优工作基本方略,成为党中央决策部署,构建法治中国建设新格局最坚定的执行者。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紧盯依法治国目标任务,一锤接着一锤敲,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每一项部署都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际行动攀出对党忠诚,为民服务新高度。 提升履职能力,精准辅佐党委施策。《条例》对党的工作机关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同样适用于在各条战线从事法治相关工作的青年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中,我们青年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被动执行,更要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成长为党委在法治领域信得过、靠得住的参谋助手。这就要求青年干部充实专业素养和战略眼光,培育前瞻性思维,提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促推深入基层的调查研究。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精确把握表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通过扎实的调研、深入的分析、精准的建议,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在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大局中实现自身价值。 严守规范权限,扎实抓好法治建设。《条例》为我们青年干部在法治轨道上履职尽责划定了清晰边界、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青年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权限意识和程序意识,深刻理解“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遵循立法权限和程序要求,确保工作中每一项设计都于法有据、衔接配套。另一方面,青年干部需深刻认识到,党建引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淬炼党性,凝聚共识、激发活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组织和队伍保障。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青年干部应以《条例》为镜鉴和标尺,常学常新、笃信笃行,将青春激情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事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青春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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