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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筑牢思想防线,夯实廉政根基(核心前提) 深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立场:持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从思想上认清腐败危害,明确廉政建设的政治内涵和行动边界。 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初心使命:始终牢记 “为人民服务” 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明确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祉”,杜绝 “特权思想”“官僚主义”,在决策、执行、服务等工作中始终以群众利益为导向,摒弃 “私心杂念”。 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敬畏:定期学习典型腐败案例(尤其是体制内同级、同类岗位案例),参加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教育基地研学等活动,深刻剖析腐败滋生的思想根源、行为轨迹和危害后果,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时刻绷紧 “廉洁自律” 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规范行为举止,严守纪律规矩(关键抓手)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 “五个必须”:坚决杜绝 “七个有之”,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打折扣、搞变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规范权力运行,坚守履职底线:立足岗位职责,厘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履职,杜绝 “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在项目审批、资金使用、人事任免、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主动接受监督,不越权、不滥用职权。 严守廉洁自律准则,净化 “三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净化 “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不与不法分子、利益群体勾结,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不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做到 “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坚持依法履职,强化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杜绝 “以权代法”“徇私枉法”,确保履职行为合法合规,既不触碰廉政红线,也不突破法律底线。 三、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约束赋能(重要保障) 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严格遵守党内监督条例,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日常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述职述廉监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财产、婚姻、亲属从业等),不隐瞒、不谎报,对于组织指出的问题,主动整改、立行立改。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践行 “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对待群众的信访举报、意见建议,主动公开履职情况(除涉密事项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群众监督倒逼自身廉政建设。 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的监督,不回避、不推诿,对于舆论曝光的问题,第一时间核查、回应、整改,将舆论监督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强化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 强化自我监督,做到慎独慎微:时刻保持 “自省、自警、自励”,在无人监督、独处之时,仍坚守廉政底线,不做 “暗箱操作”“隐形腐败” 之事;在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杜绝 “小节不拘、大节失守”,做到 “慎独、慎初、慎微、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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