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直指基层治理中的形式主义顽疾,为街镇这一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送来制度良方。作为直面群众、承接政策的核心层级,基层街镇长期受“文多、会繁、督查乱”等问题困扰,《若干规定》的落地实施,既是对基层诉求的精准回应,更是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 从基层街镇实践来看,形式主义的“梗阻”已成为制约工作实效的突出难题。一方面,文件“上下一般粗”现象普遍,部分上级文件照搬上位表述、缺乏实操措施,街镇需花费大量精力“转译”政策;会议“层层陪会”“扎堆召开”问题突出,有时一天多场会议叠加,导致干部“会场赶场”,无暇下沉社区解决民生难题。另一方面,督查检查考核“重痕迹、轻实效”,部分考核指标脱离街镇实际,动辄要求报送台账、拍摄留痕,甚至出现“工作刚部署就督查”的情况,迫使干部将精力放在“造材料”而非“干实事”上。此外,政务APP多头建设、借调干部频繁抽调、权责清单模糊导致“责任甩锅”等问题,进一步挤压了街镇干部服务群众的时间与精力。 《若干规定》的出台,为破解上述难题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在“减负担”上,文件严控发文数量、推行“短实新”文风,明确专项工作文件不超过4000字,从源头减少街镇“文山”压力;会议实行计划管理,要求市县统筹年度会议、避免扎堆,严禁“开会传达不过夜”的形式化要求,让干部从“会海”中脱身。在“提效能”上,督查检查考核实行“每部门每年不超过1项”的总量控制,明确不将“留痕、排名”作为评判标准,同时规范借调干部、整合政务APP,防止“变相增负”。在“明权责”上,要求省级统筹乡镇(街道)职责清单,严禁向村(社区)转嫁行政执法、招商引资等责任,从制度上杜绝“责任甩锅”,让街镇工作“权责对等”。 为确保《若干规定》在基层街镇落地见效,还需构建“三层推进”机制。一是强化上级统筹,省级部门应细化文件会议、督查考核的实施细则,避免“一刀切”,比如针对街镇不同职能特点,分类制定督查重点;市县层面需建立“督查调度台账”,避免同一事项多头督查、重复检查。二是压实街镇主体责任,街镇应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比如设立“文件会议审核岗”,对非必要文件会议坚决说“不”,同时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将干部从冗余事务中解放出来,投入到老旧小区改造、矛盾纠纷调解等民生工作中。三是完善监督反馈,建立基层干部“减负诉求通道”,对违反《若干规定》的“变相增负”行为及时上报;将减负成效纳入上级部门考核,对落实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单位严肃问责。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若干规定》为基层街镇卸下了形式主义的“包袱”,更赋予了实干担当的“底气”。唯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规定落地,才能让街镇干部真正沉下身子、迈开步子,把更多精力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上,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筑牢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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