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准破解了基层被形式主义束缚的痛点,直指形式主义顽疾,既是对基层工作者的关怀,更是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关键,深入领会其意义、认清整治必要性、找准落实路径,是当前基层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松绑赋能的“金钥匙” 整治形式主义是释放基层活力的根本前提。长期以来,“文山会海”让基层干部陷在“抄材料、赶会议”中,过度留痕、重复督查挤占了为民服务时间。《若干规定》通过“文件不超 5000 字”“省级会议不安排县以下单位参会”等要求,从源头减少无效劳动。同时,这也是密切党群关系的纽带。基层干部脱离形式束缚后,能多进社区楼栋、田间地头,以“接地气”的行动筑牢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二、整治形式主义:破解基层治理困境的“必答题” 形式主义已成为基层治理的“拦路虎”。部分地区“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政策执行“空转”;督查考核“重痕迹轻实效”,将“是否有台账、是否有照片”作为评判标准,忽视了工作的实际成果,让基层陷入“为考核而工作”的误区。更严重的是,形式主义滋生官僚主义,上级盲目下指标,如要求偏远乡村搞“数字化创建”,基层只能“凑数据、造亮点”,损害政府公信力。不整治形式主义,基层治理就难以突破困境,民生福祉也会大打折扣。 三、整治形式主义:需上下协同发力的“实功夫” 落实《若干规定》不能靠基层“单打独斗”,需三方协同。上级要当“领头雁”,严格执行文件会议精简制度,避免“红头变白头”;部署督查时错开时间、合并事项,不搞“层层陪会”。基层要当“实干家”,把减负红利用在民生上,同时主动反馈问题,为上级优化政策提供参考。监督要当“护航者”,中央专项机制定期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确保《若干规定》落地见效。 《若干规定》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画出了清晰的“路线图”。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既是政策受益者,更要做政策落实的践行者。唯有卸下形式主义枷锁,把精力聚焦在办实事、解民忧上,才能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筑牢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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