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出台如利刃出鞘,直指困扰基层多年的顽瘴痼疾。这一党内法规的制定,不仅是对"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最后一公里"的深刻诠释,更是以制度之力打通"中梗阻"、激活"神经末梢" 的关键之举。从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痛斥形式主义是"幼稚的、低级的、庸俗的、不用脑筋的东西",到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们党始终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作风建设,此次《若干规定》的出台,正是这一优良传统的延续与升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本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作祟,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的集中体现。那些"拍脑袋决策""数据造景""网络作秀"等乱象,不仅让基层干部在"看不完的文件、开不完的会议、写不完的材料"中疲于奔命,更严重消解了群众对党的信任。正如湖北枣阳通过"一套表"改革明确职责边界,新疆建立乡镇履职清单破解"小马拉大车"问题,这些实践充分证明,只有从源头治理、制度约束入手,才能真正把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枷锁中解放出来。 《若干规定》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央层面专项工作机制的定期督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精准监督,共同织密了制度执行的"防护网"。从广西推行文件"减负体检"到天津构建社会治理"一表通"系统,从大连通过党建联建整合基层资源到浙江海宁严查台账考核乱象,各地各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让"减负" 与"赋能"同频共振。这种上下联动的治理智慧,既体现了"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思维,更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非一时之功,需要久久为功的韧劲。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形式主义往往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松懈便可能反弹回潮。因此,必须将《若干规定》的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既要通过"关键少数"带头转变作风,也要依靠群众监督形成社会合力;既要聚焦"文山会海""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显性问题,也要警惕"变相考核""隐性转嫁责任"等新变种。只有形成"思想引领—制度约束—监督保障"的治理闭环,才能让求真务实的新风正气在基层落地生根。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若干规定》的出台为基层治理注入了强劲动力。当形式主义的迷雾散去,基层干部得以轻装上阵,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主战场。从东海之滨到西北边陲,从繁华都市到偏远乡村,无数基层工作者正以实干诠释初心,用担当践行使命。这种上下同欲的奋斗姿态,正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强大底气。让我们以《若干规定》为标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在破形式主义之茧的征程中,筑牢基层治理的坚实根基,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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