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iangyq 于 2025-6-20 13:55 编辑
念好“节约经”,走好机关建设“提质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的重要举措。《条例》从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到资源节约等各方面提出新要求,为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提供了制度遵循,对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意义深远。 制度护航织密规范网络。《条例》的修订,为规范党政机关行为、堵塞浪费漏洞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在经费管理方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摊派费用,从源头上杜绝乱花钱现象;公务接待明确“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等细则,让公务接待更加规范、透明;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也提出了更严格的标准,防止超标准配置和使用。这些规定细化了工作要求,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让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 行动为要推动理念落地。贯彻落实《条例》,需党政机关切实行动起来。一方面,要严格抓好制度执行,将《条例》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精打细算、从严从简,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多地向发展所需、民生所盼领域倾斜。另一方面,要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政绩观,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做到为民务实。例如,在一些地方的城市建设中,曾出现盲目追求豪华、大拆大建的现象,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如今,有了《条例》的约束,各地应引以为戒,在城市规划、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和资源节约,以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式推动发展。 监督发力确保执行实效。建设节约型机关,离不开有效监督。要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反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对经费使用、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进行定期审计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浪费问题。同时,积极引入外部监督,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力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让浪费行为无处遁形。只有内外监督形成合力,才能确保《条例》落地生根,让节约成为党政机关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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