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治理的广阔舞台上,自我监督与人民监督宛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为社区工作的稳健前行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推动社区迈向和谐、繁荣与进步。 自我监督是社区工作者的内在坚守,是一种基于职业操守和责任感的自觉行为。社区工作者身处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面临着纷繁复杂的事务和形形色色的诱惑。通过自我监督,能时刻审视自身行为是否符合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是否真正做到了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社区事务。在日常的低保评定、公租房分配等工作中,严格自我约束,杜绝人情关系的干扰,确保资源精准分配到最需要的居民手中。同时,自我监督也体现在对工作流程的不断优化上,定期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更加专业、严谨的态度履行职责,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信任。 然而,仅有自我监督还不够,人民监督是社区工作保持正确航向的关键保障。社区居民作为社区的主人,对社区事务有着最直接的感受和体验,他们的监督最具发言权。社区工作做得好不好,服务到不到位,居民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通过设立意见箱、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召开社区听证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让居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不满。这不仅能够及时发现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环境卫生整治不彻底、社区活动组织缺乏吸引力等,而且能够促使社区工作者迅速响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使社区工作更加贴近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想居民之所想、急居民之所急。 将自我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能激发社区工作的创新活力。当社区工作者在自我监督中不断追求卓越,同时积极回应人民监督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时,会促使他们主动探索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和服务方式。例如,面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的难题,在居民的监督建议下,社区工作者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了“居民自筹+政府补贴+社会资本参与”的改造资金筹集模式,以及“共同设计、共同建设、共同管理”的改造运营机制,不仅有效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还极大地提高了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让老旧小区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在未来的社区工作征程中,我们要继续紧紧握住自我监督与人民监督相结合这一有力武器,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意识,拓宽人民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反馈机制,让社区工作在监督的阳光下茁壮成长,为构建更加美好的社区家园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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