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选人“标尺”量准“硬核”干部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用好“忠诚标尺”、“能力标尺”和“廉洁标尺”,是激发干部积极性、提升干部能力、确保干部廉洁的重要手段,量准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硬核”干部。 用好“忠诚标尺”,激发干部“想干事”的自觉。忠诚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将忠诚作为首要标准,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通过组织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历史,让干部深刻认识到忠诚的重要性,自觉树立忠诚意识。在干部考察过程中,重点关注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确保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树立忠诚典型、表彰忠诚模范等方式,营造忠诚光荣、忠诚可贵的社会氛围,激发干部“想干事”的自觉。 用好“能力标尺”,锻造干部“干成事”的本领。能力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基础,是干部能否胜任工作的重要标准。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注重干部的能力素质,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干事创业的能力。根据干部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要求,加强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让干部具备胜任工作的专业能力。鼓励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实践能力和工作经验。鼓励干部敢于创新、善于创新,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用好“廉洁标尺”,严守干部“不出事”的底线。廉洁是党员干部的基本道德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将廉洁作为重要标准,确保选拔出的干部清正廉洁、秉公执法。通过组织学习廉洁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让干部深刻认识到廉洁的重要性,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建立健全廉洁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坚守廉洁底线。对违反廉洁纪律的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让干部不敢、不能、不想违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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