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的征程中,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这一过程中,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不仅关乎个人职业发展,更直接影响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大局。《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这一要求深刻揭示了政绩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重要性,也为领导干部如何作为指明了方向。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履行职责、创造政绩所持的态度和观念,是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领导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正确的政绩观,能够引导领导干部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反之,政绩观偏差则可能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社会进步和发展。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要强化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人民公仆,第一职责是为人民服务。要将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把群众的认可作为最高荣誉,把群众的期盼作为奋斗目标。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其次,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要求,摒弃片面追求速度、规模等短期效应的做法,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要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力,把权力看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而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自律的意识,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再者,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政绩考核是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手段。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既注重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等显性政绩的考核,也重视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潜在政绩的评价。同时,要加大群众满意度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让群众成为评判政绩的主要力量。此外,还要建立健全政绩观偏差的防范和纠治机制,对存在政绩观偏差的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提醒、约谈函询、批评教育乃至组织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和警示。 最后,要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仅需要理论上的清醒和认识上的到位,更需要实践中的锤炼和能力的提升。要通过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积极投身到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去,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提升自己的政绩观。 总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科学的发展理念、更加正确的权力观念、更加完善的考核体系、更加扎实的学习实践,不断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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