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这是我党有力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键性举措,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Zu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将学习党纪的过程转化为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过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方面内容,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美丽静安提供坚强保障。 二、增强党性修养,反对不正之风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性修养,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提高党性觉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继续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言行举止对广大党员干部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榜样。 三、加强廉洁自律,勇于担当作为 扣好廉洁自律“第一粒扣子”,是党员干部在新时代的舞台上施展才干、在新征程的大道上实现梦想的前提和保障,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铸牢坚定的政治信仰,树立崇高的价值追求,涵养健康的情趣境界,时时处处守好“廉洁关”。在组织和群众需要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做到责任上身、工作上心,在工作中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工作上放开手脚,多观察、能分辨、会模仿、善提升,创新创造工作方式方法,挑战自我,才能够不断推动自身的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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