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5个方面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如,工作失职失责行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违规干预插手行为、泄露组织秘密行为等,这充分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通过学习领会,对如何在履职中遵守工作纪律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 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第一条,就是对于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等情形的处分。这表明,判断一名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看其在工作中是否真负责、真担当。作为基层的党员干部,肩上担负着区委、区政府赋予的时代使命,肩负着街道党工委的发展任务,担负着街道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至关重要。我们要敢于斗争、敢于担当,特别是面对急难愁盼问题时,要主动想办法,真正能够直面工作中的矛盾问题、风险挑战,积极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条线落地生根。 二是要恪守党纪法规,规范履职用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利国利民,用不好则会危害党和人民事业。对于手中权力,党员干部既不能不用,更不能滥用,要牢记法纪红线不可踩,自觉在法纪的约束下用权。《条例》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滥用职权行为,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权力,严格依法履职用权。党员干部要增强法纪意识,不踩法纪红线,坚持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真正使权力受到规范和约束。比如,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实事项目中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感到用权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注重防范化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风险点,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构建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规范,推动各项工作良性运行。 三是要严守保密纪律,筑牢安全防线。保密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和平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条例》规定了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的有关工作秘密以及私自留存党组织有关工作资料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旨在使保密成为党员干部的一道防火墙、高压线。当前,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更加尖锐复杂,保密工作面临不少风险挑战。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不断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防范化解各种失泄密风险。如,一些规章制度在还没有审议通过和公开发布之前,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在严守保密纪律方面树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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