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纪学习教育 让明纪守纪“习惯成自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始终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既是党员干部的“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只有深入学习党纪党规,才能准确知晓纪律的边界线,为自觉守好纪律提供前提和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要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纪律意识是否牢固,是党员干部能否遵守党的纪律的先决条件。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增强。党中央时隔三年再次修订《条例》,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契机,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准确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尤其要把握好《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 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纪律教育既要融入日常,更要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六大纪律”进行学习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把党纪学习融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融合,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加强警示教育,充分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加强反面案例的警示剖析,深度剖析违纪违法原因,深入追问违纪违法根源,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习贯彻《条例》决不能“说说”“写写”“挂挂”,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知敬畏,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坚持“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守”字上作表率,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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