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荡风清气正 党纪学习沐“严”而行 《条例》的新修订释放出越来越严的信号,为广大党员划出了行为底线,修订后的《条例》共三编、一百五十八条,清晰的列出了“负面清单”,既体现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争做知纪守纪的“明白人”,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勤掸“思想尘埃”,夯实信仰根基,在“真知真信”中立稳党纪教育的“纲”。“心中标尺清、刻度明,思想才不会出格、行为才不会逾矩。”政治纪律教育是党纪教育的“纲”,是贯穿始终的主线,其首要任务是教育全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要注重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规党纪要求牢牢刻印在心上,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提高防微杜渐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常思“吾日三省”,严守纪律规矩,在“逐章逐条”中筑牢党纪教育的“根”。“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了更明确的行为边界,需要每一位党员用心学习、深入了解掌握每一条纪律条文,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学习过程中要发挥“领头羊”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逐章逐条学好《条例》,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作为党员要以身作则,将党纪视为党员干部心中“永远的戒尺”,时刻做到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保持“心有所畏”,勇于担当作为,在“慎言慎行”中强化党纪教育的“魂”。《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三十条,就是对于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等情形的处分。这表明,判断一名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看其在工作中是否真负责、真担当。党员干部肩上担负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至关重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当面临重大矛盾、危机困难时检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照妖镜”。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严守工作纪律贯穿于实际工作中、落脚到干事创业上,以“钉钉子”精神真正做到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作者:邵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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