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核心理念,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根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中就有“人民”二字,清楚地表明了它的人民性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起代行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共同纲领》全文6200多字,就有176个“人民”,足见其人民的色彩。 制度是建党之基、立国之本。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把握住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政治经验和政治原则,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选举、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方面不断完善,对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深根植于人民,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彰显了这一制度的人民性。 制度是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实现途径。要坚持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制度流程架构中贯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汇集民心民意;在实践推进中全过程涵盖民主要素,体现人民底色民主成色。 4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每一次突破和深化,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每一个领域和环节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是充分尊重人民意愿的结果,无不是来自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实践。只有尊崇人民意愿,改革开放才能顺利推进,中国道路才能开辟发展,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得到巩固。人民意愿和党的领导的统一,成为中国道路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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