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8]弘扬爱国主义 厚植家国情怀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磅礴伟力,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为教育系统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明确了方向任务,提供了依据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把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爱国主义教育法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少年儿童正处成长中的“拔节孕穗期”,形成正确指引、进行正确教育有助于“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既要通过深化对爱国主义内涵、意义的理解,形成思想上的“靠拢”;又要加强对爱国主义行为的认同和引导,避免行为上的“失范”。要发挥学校的积极作用,通过“红色课堂”和“红色教育”,讲好历史故事、传播先进文化;又要加强校外建设、实践锻炼,以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和课外体验扩大活动覆盖、厚植爱国情怀。
让爱国主义教育针对不同群体。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等不同群体分别作出相应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必然是在全体人民中开展,作为激励和动员全体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重要力量。从“位卑未敢忘忧国”“愿得此身长报国”,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再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爱国主义始终不是某一类别、某一群体、某一团队的小范围之事,而是全体人民之信仰。中华民族是一个集体,是个大家庭,因此爱国主义教育也需按不同群体分别作出相应规定。要让爱国主义之“火”如“星星之火”,在不同群体的心中“跃动”,成就“熊熊烈火燎原之势”。
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日常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和课题。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持续性的工程,没有“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说法,不在“一朝一夕”而应“久久为功”。要通过纪念日、节日等,尤其在特殊重要纪念日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日期进行多样纪念活动;在法定假日和民俗节日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国际劳动节、青年节等日期进行丰富庆祝活动。要让爱国主义成为人们自觉行动,实现“万里河山披锦绣,满眼尽是中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