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对于促进社会化就业、更好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在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稳定劳动参与率,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 近年来,各地人社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丰富的人力资源禀赋,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前景。近十年来,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3万家,从业人员104.2万人,年营业收入超2.5万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2.2倍、3.1倍和4.4倍。 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200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发展人才服务业,完善人才资源配置体系”。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首次将人力资源服务业列入国民经济行业独立门类和鼓励发展类产业范围。2014年,国务院制定《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域。2018年,国务院颁布《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确立为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2019年,人力资源服务业正式成为国民经济统计中生产性服务业的十大门类之一,“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单列为国家鼓励发展类产业。期间,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政策,安徽、山东、广东、重庆等地出台了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2个省份出台了产业扶持政策,12个省份设立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重要门类、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不断巩固并持续提升。 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国务院颁布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社部先后制定《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修订《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等规章,13个省份出台了省级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条例为统领、以配套规章和地方法规为支撑的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备案制度,全面推开告知承诺制,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18项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执法行动,加强网络招聘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统筹促进发展与监管规范,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经过多年持续发展,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已积累了较好基础,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力资源服务业将持续加大市场化就业服务有效供给、提升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深化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推动人才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治理,努力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更强引擎、促进就业的更大动能、服务人才的更优载体,在流动中汇聚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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