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揭晓。根据方案,党中央新组建了五个机构,包括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央科技委员会、中央社会工作部和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机构改革共有13项举措,重大变化包括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和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此外,全国人大组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全国政协界别设置进行了优化整合,并新增“环境资源界”。 “党政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1981年以来,党中央部门进行了4次改革,国务院机构进行了7次改革,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详细内容披露后,五个新组建的“中字头”机构引发外界高度关注。沈荣华指出,从其组建目的来看,主要是为了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这也是本轮改革的突出特点。 二是打好“改革组合拳”。本次改革中,金融领域改革占据了较大篇幅:《改革方案》具体内容涉及13项,其中,6项关于金融改革。金融监管领域是这一次改革力度最大的领域之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本次改革的突出特点,在该领域有明显的体现。熊文钊指出,这轮改革更进一步,不仅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加强综合监管,并且设立了中央金融委员会,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根据方案,中央金融委员会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此外,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入党中央机构序列。 三是加强党政联动。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基础上,汪玉凯表示,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另一个特点是党政联动。以科技领域的改革为例,根据方案,中央科技委员会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统筹解决科技领域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和重大科研项目,统筹布局国家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统筹协调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等,科技部则是中央科技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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