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作为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正是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妇女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两个“独特作用”,强调“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完成如此伟大而艰巨的任务离不开每个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只有促进妇女发展,充分发挥妇女作用,凝聚起妇女的磅礴力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变为现实。因此,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以更大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推动妇女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妇女不仅是物质文明的建设者,而且也是精神文明的重要建设者。妇女作为家庭的主要成员,是家风传承的纽带,是涵养优秀家风的重要力量,是和谐家庭的重要建设者,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建设,强调广大妇女“要自觉肩负起尊老爱幼、教育子女的责任”,“要发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追求积极向上、文明高尚的生活,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因此,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做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注入不竭动力。 促进妇女发展,构建男女平等的和谐社会是一个造福于人类、造福于亿万妇女的伟大事业,也是一个充满艰辛探索和顽强奋斗的历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传统文化中残存的男女不平等观念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男女两性和不同女性群体发展的不平衡现象并未完全消除,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歧视妇女、针对妇女的暴力、贬损妇女形象等侵犯妇女权益的现象。这表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还要做出很大的努力,构建男女平等的和谐社会依然任重道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中国人民展示了光明幸福的美好前景,也为实现男女平等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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