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系统集成,注重协同高效,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的战略性成果。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代表彻底胜利,依旧存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还没有完全成为自觉行动;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四风”反弹回潮隐患犹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决不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结合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积累的重要经验,要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增量、削减存量,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对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深化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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