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不腐’增强治理腐败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方针,对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腐败作出部署,着力增强腐败治理效能。 审慎稳妥,处置涉案企业。金融腐败、金融风险同涉案企业密切关联。依规依纪依法、审慎稳妥处置涉案企业问题,对于金融化险至关重要。腐败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最大毒瘤,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腐败,以什么样的行动铲除腐败,决定着一个政权的兴衰成败。“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人若没有敬畏之心,则会为所欲为、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害人又害己。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的“大老虎”孙力军,到肆无忌惮敲骨吸髓般榨取底层百姓的剩余价值的“害虫”赵永链……这一个个“前腐后继”的鲜明例子足以警示人心、震慑贪腐。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震慑,炼化“不敢腐”的敬畏之心。 坚持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贯通融合。把握清除系统性、行业性腐败的战略主动,必须充分发挥纪法震慑力和政策感召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纪法高压震慑,又在金融机构系统内部发布通告,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宽严政策。腐败现象之所以出现,正是极少数党员干部目无法纪,以身试法,试图“掩人耳目”,瞒天过海、规避惩处,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扎紧制度笼子、严格落实制度,才能让腐败分子无可乘之机,才能实现“不能腐”的目标。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一方面通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对当下的腐败问题进行惩治;另一方面对以往惩治腐败的实践进行经验总结、系统归纳,建立起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反腐败长效体制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廉是立国之要,清是为政之本,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必须秉持的政治担当,也是做人做事的底线要求,小节不守,大节难保,小洞不补,大洞难堵,倘若干部不能做到清廉如风,就如同无本之木。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进入多元多样多变的今天,党员干部受到的诱惑腐败更多更繁杂,而要实现“不想腐”的目标,就要强化思想教育,从思想上消除党员干部的贪腐之念,让其树牢“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理念。“清风凉自林谷出,廉洁源从自律来。”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史为鉴、以制为章,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守法律“底线”,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适应监督“新常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胸怀,时刻秉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应对错误,虚心接受批评,在不断地完善自我和激励自我中发展进步。做到小心谨慎,不为名利诱惑所动,远离“圈子”、防止“围猎”,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守好“责任田”。只有继续清醒认识风险考验,继续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继续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忍执着惩贪治腐,才能真正创建起有序高效、纪法昌明、充满活力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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