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是领导干部的第一位素质,政治把关是选人用人要把好的第一个关口。近年来,一些地方组织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把政治过硬摆在首位,创新思路举措,积极探索实践,强化政治把关,着力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确保选出的干部政治上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实行清单化,严把细节关。各地把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基本内容细化为具体标准和考察指标,制定正负面清单,着力推动政治素质考察可对照、可感知、可评价。安徽提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心口一致、表里如一等14项标准,把讲政治的要求具体化。天津聚焦5个方面基本内容,重点考察领导干部“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是否敢抓敢管、较真碰硬”等16个“是否”情况,确保政治素质具体可考。 体现本地特点,严把批示关。一些地方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地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素质考察重点内容,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内蒙古修订《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重点考察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情况。湖南制定《关于紧紧围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深入推进政治建设考察的意见》,建立清单台账,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 分类设置指标,确保精准关。一些地方根据单位性质、干部层级、身份、岗位不同,差异化设置考察指标,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湖南2021年修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办法》,区分市、县、乡不同层级,区分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园区等不同类型,区分党政正职、副职、内设机构以及不同系列岗位类别开展考察,分级分类制定考察内容和评价指标,防止“左右一个样”、“上下一般粗”。浙江注重区分不同领域、不同层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特点,对设区市党政正职、县(市、区)党政正职、省直机关主要负责人、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属企业正职、高校正职分别确定不同的考察侧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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