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作为是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是检验衡量干部的一把标尺,建立“容错机制”,鼓励敢试、敢闯、敢担当者创新有为,引导广大干部群体自觉树立“失败是成功之母”的理念,打开干部心结,激励更多想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脱鞋下田”、大显身手。 活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干部撑腰鼓劲。工作实际中,一些干部本想要大展拳脚的在工作上有所作为,却由于一些“条条框框”的约束,往往越需要担当的时候,越不敢担当,在越是需要担当的岗位,越不愿担当。这是因为我们在一些领域没有用活“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产生了“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敢不错”的错误思想。面临当下艰巨的发展任务,只有活用“容错纠错”机制,才能更好地打开干部心结,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用好选人用人“指挥棒”,助掉队干部重拾信心。“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面对掉队干部,我们要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受过处分人员克服消沉意志,鼓励他们重振信心。要坚决杜绝“一刀切”、“一棒打死”、“全盘否定”等现象,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业绩表现,对于思想态度端正、业务能力表现突出的列入后备人才库,在人事调整时同样作为重点考察对象,本着“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任用机制,提振受处分干部的信心。 严用澄清正名办法,促清白干部轻装上阵。“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假以对清白干部不予以正名,这不仅会打击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积极性,更助长了诬告陷害者的嚣张气焰。由此,笔者认为,在容错纠错的同时,也要为清白者澄清正名,要坚持“澄清正名”和“严惩诬告”双管齐下,以调查事实、结果为依据,对失实举报、检举控告及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公开通报、开会澄清等形式为清白干部“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解决后顾之忧,使清白干部可以轻装上阵,干事创业。 容错机制的建立,并不是让干部无所畏惧、心无戒备,而是为了更加严格、更加科学、更加客观公正地执纪问责,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给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干部吃下“定心丸”,让干部能够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轻装上阵、奋勇前进。 (作者:梁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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